日前,有消费者在登陆www.315.com.cn时,发现这是一个制作和销售企业宣传片的网站,与老百姓心中“维护消费者权益”的约定俗成的概念没有任何关系,由此引发困惑与不解。
记者从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的网站查询得知,该域名是由北京石桥颐和数码技术有限责任公司于2003年7月注册的,注册商是厦门精通科技实业有限公司。而目前的消费者权益保护网是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消费者权益保护局主办,网址是www.315.gov.cn。两个网址极为酷似,不仔细分辨,很容易看错。此外,中国消费者协会网址为www.cca.org.cn,域名关键字采用了中消协的英文名缩写,没有使用“315”。
为消费者维护权益的网站自身也陷入“打假”漩涡?一时间,网上“315”事件引来轩然大波。人们由此也联想到不久前发生的“网银大盗”克隆网站事件,假冒银行网站利用域名与银行的真正网址非常相近的特点,诱骗用户在仿冒网页上输入账号和密码,盗窃用户钱财。当人们在享受网络经济带来的种种方便与快捷的同时,也开始体会到高科技这把“双刃剑”的另一面所带来的不可忽略的影响。
域名管理有章可循:先注先得
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是负责管理我国域名注册的专业机构。网上“315”事件经媒体披露之后,该机构接连不断地接到了来自各方的咨询。该中心主任助理刘志江日前就此事接受了记者的专访。
据介绍,按照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的域名注册管理规定,除限制注册的域名之外,根据互联网本身的特点,其它域名遵循“先申请,先注册”的原则。这也正是世界各国普遍实行的通例。即域名注册机构仅对域名注册申请人申请材料进行真实性审查,而不负责对域名是否侵犯他人在先商标专用权等在先权益进行实质审查。
同时,在《中国互联网络域名管理办法》中,也规定了对部分域名可以采取保护措施。但刘志江强调,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在行使管理职责时,对有关域名进行的预留性保护有其范围规定--主要针对涉及公众权益的域名,如政府机构和地域词汇。此外,我国带有gov的三级域名,不允许自由注册。
针对网上“315”热点,刘志江表示,从规定上来说,www.315.com.cn这个域名不属于预留范畴。原因是:中国消费者协会作为我国维护消费者利益的重要机构,对于其明显拥有法定权益的词汇,例如中消协的名称等,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已经采取了保护措施。而像“315”这种约定俗成的数字组合,尽管其远比现在使用的单位英文缩写域名更易记忆和传播,但由于并没有明确归属,所以仍属于允许自由使用的范畴。
网络打假还需“未雨绸缪”
个别域名事件所引发的更深层次的普遍意义已经引起业内人士的高度重视。国际反网络钓鱼工作组的报告显示,中国已经成为仅次于美国、世界上第二大拥有仿冒域名及网站的国家,占全球域名仿冒总份额的12%。
域名作为网站在互联网的唯一标识,其功能除了是人们区别、判断不同网站的重要途径外,从更重要的意义上说,其蕴含的内在品牌价值在不断提升,已经被视为网络经济时代的重要无形资产。近年来,随着互联网的兴起,域名争议逐渐增多,正是企业网上品牌保护意识增强的体现。
一些以投机为目的的“域名炒家”的抢注行为已引起了业界的警惕。刘志江说,一旦域名遭到恶意抢注,不仅费时费力,而且还可能费尽力气仍无法取回。企业要防止域名抢注行为就应当增强域名保护意识,制定完善的域名保护战略,尽快全面注册与自己相关的域名,避免域名争议,防止不法分子以假乱真。
此外,在关注品牌保护和域名价值的同时,还应该放远目光,从国家信息安全的角度来看待CN域名。CN域名已经成为企业的国家身份标识,其区域显示作用不言而喻,特别是对于关系到国计民生的重要网站,比如政府网站、新闻网站、金融证券网站、重要电子商务网站,信息安全尤为重要,启用CN域名意义更为深远。(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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