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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登记表
请按要求填好下面的表,然后以附件的形式发送到我公司备案客服的邮箱里面
主办单位名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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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性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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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有效证件号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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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者或上级主管单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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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站名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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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站负责人
基本情况 * |
姓 名 |
有效证件号码 |
办公电话 |
手机号码 |
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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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通信地址 * |
_____市______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网站接入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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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器放置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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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站首页网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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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站域名列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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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地址列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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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站接入服务提供单位名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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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需前置审批或专项审批的内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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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在快网的用户名和订单号 * (可以是多个) |
用户名: 订单号: |
注:
1.“主办单位名称”栏:若网站为组织开办,则应填写组织名称,若为个人开办,则应填写个人姓名。
2.“主办单位有效证件号码”栏:若网站为组织开办,则该栏应填写有关部门核发的单位代码,并注明有关单位名称,例如,需工商注册的,应填写工商部门核发的企业或事业法人营业执照上的注册号,或是有效期内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上的编号。若网站为个人开办,则该栏应填写个人有效证件号码(例如身份证号码),并注明证件核发单位名称。
3.“网站接入方式”栏应当填写专线接入、主机托管和虚拟主机等接入方式。
4.“网站名称”、“网站首页网址”、“网站域名列表”、“IP地址列表”等栏应按照实际情况如实填写。其中,“网站首页网址”栏应填写网站首页的域名或IP地址。仅能通过互联网IP地址访问的网站,“网站域名列表”栏可不填报。
5.“服务器放置地”栏填写网站服务器或租用的服务器空间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或其他地点。
6.“网站接入服务提供单位名称”应填写与其签订网站接入服务合同的互联网接入服务提供者的名称。
7.“涉及需前置审批或专项审批的内容”栏:若网站涉及新闻、出版、教育、医疗保健、药品和医疗器械、文化、广播电影电视节目等需前置审批和电子公告服务等需专项审批的互联网信息服务内容,应在本栏注明。
请将此信息写好后发送到您下载的备案表里面的指定邮箱中,由于备案网站和咨询相关事宜的人太多,请您合作,按我们的要求仔细填写表格,并发送到指定邮箱中,以免电话或其它联系方式,出现遗漏的现象!!!
我们会在处理过后直接回复您的邮件!
如果此过程中您有任何问题请拨打备案专线
086-022-27238835-800
086-022-27238835-802
感谢您的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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