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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中文域名、国内中文通用域名注册协议
(仅限于 中文.com/net/org 和中文.中国/公司/网络类域名注册)
甲 方:天津追日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快网)(以下简称甲方)
乙 方:
请认真细致地阅读以下的快网中文域名在线注册服务条款。
中文域名在线注册服务条款:
在以下条款中,“乙方”是指委托快网代其在相关域名注册机构注册中文域名的个人或者单位,“甲方”是指的天津追日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快网)。
乙方在此保证所填写的乙方信息是真实、准确、完整的,并且没有任何引人误解或者虚假的陈述,违反本规定的一切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乙方进一步同意本在线服务条款的所有条款和争议解决方案。
第一条、项目和术语解释
1、乙方委托甲方在国际互联网(Internet)上注册乙方申请的中文域名。
2、域名注册的术语含义如下:
中文域名:是指将中文汉字置于国际顶级域名后缀".com"、".net"和".org"前的域名以及将中文汉字置于中国顶级域名后缀".cn"前的域名或者置于CNNIC设置的".中国"、" .网络"和".公司"等域名后缀前的域名。
"中文域名"一词即指"国际中文域名"和CNNIC下的国内"中文通用域名",国际中文域名个人和单位均可申请注册,国内中文通用域名只允许单位注册,这两种中文域名的注册管理机构不同, 国内中文域名的注册管理机构为CNNIC,国际中文域名的注册管理机构为ICANN。
3、域名注册成功:指乙方申请注册的域名被域名注册管理机构确认符合域名注册规范,并由域名管理机构赋予乙方一定期限的对该域名的所有权,域名注册是否成功的确认权在域名管理机构。
第二条、乙方的陈述与保证
1、乙方承诺并保证已阅读并完全理解了本条款的所有内容,同意按照规定支付款项,遵守乙方应承担的所有义务,乙方进一步承诺遵守域名管理机构(包括但不限于ICANN下任意一个国际域名注册机构或CNNIC)的相关政策和规定以及域名争议解决的办法。
2、乙方承诺接受本在线条款不会违反乙方以前签署的其他文件,也不会置甲方于违约或者违法的境地。
3、乙方如果其提交的域名注册申请涉及任何争议、纠纷、诉讼、仲裁等,乙方自行承担所有责任,并保证甲方不会因此域名而受到任何损害。
第三条、 合同项目 甲方为乙方在国际互联网上注册乙方在线申请的域名,乙方注册域名的数量 个,域名单价 元/年,注册域名为
第四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对以其名义注册成功的中文域名拥有域名注册管理机构(包括但不限于ICANN下任意一个国际域名注册机构和/或CNNIC,下同)赋予的相应的所有权。
2、乙方保证遵守中文域名注册的相关条款和规定,保证所填写的内容、申请注册的中文域名符合域名注册规定。
3、乙方保证申请注册的中文域名,没有侵犯甲方或者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利,并承担此次中文域名注册所可能产生的全部法律责任。
4、乙方充分认识到注册了中文域名的简体或者繁体内码之一并不意味着自动注册另一种内码的中文域名。
5、乙方理解中文域名注册成功并不意味着可以立即在互联网上被识别和正常使用(需要相应的中文域名解析/转发或安装相应的插件方可被识别和使用)。
6、乙方保证所申请的中文域名的注册不是为了任何非法目的,也不具有恶意,并且该中文域名的使用将不违反任何有关法律、法规、国家政策。
7、乙方单方面承担此次中文域名注册所可能产生的知识产权和其它方面的纠纷责任。
8、乙方在申请注册中文域名起始日期前应在线提供注册中文域名的全部相关资料,并保证所提供信息的正确性,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完全责任,如填写资料不真实而造成将来不能过户、转移或不能正常使用的,所有责任由乙方自行负责。 9、乙方可以在中文域名注册成功之后的任何时候,将域名保留在甲方的域名服务器或者转移到其它乙方指定的域名服务器上。
10、乙方一旦申请域名注册即意味着乙方承诺遵守域名注册管理机构现行规定及今后修正的政策、规定及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11、乙方不得利用甲方的任何域名注册服务及服务器进行与垃圾邮件制造、发送、协助传播有关的行为,如果被发现或被投诉涉及以上行为,为保证绝大多数合法使用者权益,乙方需承担相关责任及管理机构冻结该域名使用的一切后果以及按规定做出相关赔偿。
12、乙方认识到中文域名注册申请的成功与否是由申请本身及申请时间等因素决定的,甲方仅以代理身份代为办理有关手续,对中文域名能否成功注册不提供任何担保。
13、如乙方违反中文域名注册和使用的相关规定,甲方有权停止对乙方款规定的服务,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14、中文域名注册成功后,若乙方要求终止服务或更改域名,其已付款项一律不退。 15、乙方同意甲方没有义务审查乙方拟申请注册的域名是否侵犯他人的在先权利;甲方也没有义务审查他人拟申请注册的域名是否侵犯乙方的在先权利,发生上述情形,均与甲方无关,若有任何第三方对乙方注册的域名主张权利,由乙方与当事人自行协商解决,乙方保证使甲方不涉入任何上述争议并且不会因此而受到任何损害,否则乙方应弥补甲方遭受的所有损失。
16、如乙方希望在服务期限届满后继续拥有域名所有权及甲方的相关服务,乙方应在服务期限届满之前至少一个月委托甲方为域名续费并保证按照甲方届时所公布的收费标准交纳续费款项;乙方未按照上述进行的,甲方将视为乙方不委托甲方续费并在服务期限届满之日停止服务。
(二)、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为乙方办理中文域名注册申请手续,提交中文域名注册规定需要的文件并代乙方交纳有关费用,甲方不以任何明示或者暗示的方式担保乙方申请注册的中文域名能够成功注册。
2、甲方提交乙方委托的中文域名注册申请以当时在域名管理机构的数据库中的注册情况和查询结果为基础,但查询时没有冲突并不表明该域名一定能够注册成功。
3、因域名注册管理机构的原因造成乙方中文域名注册争议的以及出现下列情形的,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3.1乙方在线填写中文域名注册申请表时,域名被他人先行注册。
3.2由于电信线路和设备问题造成乙方的中文域名被别人抢注。
3.3乙方未严格按照提示填写申请表或者由于填写不规范、信息不真实等致使注册申请被驳回、延误而导致中文域名被他人先行注册。
3.4因信息填写不正确引起的所有权纠纷与使用问题。
3.5因域名注册管理机构的系统故障或操作失误导致中文域名注册失败或延误。
3.6因甲方无法预测或无法控制的因素导致乙方中文域名注册不成功。
3.7乙方未严格按照规定的期限递交中文域名注册材料的或支付中文域名注册款的。
3.8本合同签署后至甲方收到乙方款项并向域名管理机构支付款项之前发生乙方申请注册的域名被抢注的,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本合同所称“甲方收到乙方款项”是指甲方收到乙方的邮政汇款单或者银行电汇到帐凭单等原件;“向域名管理机构支付款项”是指该域名管理机构收到该款项。
4、因抢注其它公司中文域名而引起的法律纠纷,一切法律和经济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5、甲方收到乙方款项后二十四小时内将乙方注册域名信息提交到域名注册管理机构。
第五条、服务期限
1、甲方的服务期限为自域名注册成功之日起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合同的服务期限以第五条第一款中的约定时间为准,但出现下列情形甲方将提前终止服务期:
2.1 双方协商一致变更的。
2.2 双方签署的其他合同另有约定的。
2.3 乙方将域名转移到非甲方域名服务器上的。
2.4 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或者域名管理机构的规定/政策等,甲方根据规定或者约定停止服务的。
2.5 域名管理机构终止服务或者按照法院、仲裁机构裁决终止服务的。
第六条、费用支付
1、乙方同意按照甲方所公布的收费标准和交费时间向甲方交纳相关费用,并同意每一次续费都应适用续费时的收费标准,在接受本条款之同时,乙方应将注册中文域名的全部款项支付给甲方,乙方同意中文域名注册成功或续费成功后,所交纳的费用不可退回。
2、付款时乙方应真实、准确、完整地填写乙方信息,若因乙方未按照前述要求办理而导致不能确认其款项或该款项所对应的域名,而致使域名未注册成功或者发生域名被他人抢注的,均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
3、乙方未按时交费或未及时续费所造成的服务被停止或损失,皆由乙方自行负责,乙方没有收到甲方的交费通知不能成为乙方不按时交费或者续费的理由和解释。
第七条、服务的解除、终止及违约责任
1、本合同签订后,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但应当以书面形式确认。
2、在合同执行期间,如果乙方将域名转移到甲方以外的其他域名服务器,甲方的服务义务即告终止。
3、在有效服务期结束后,双方愿意继续合作的,双方同意按照届时有效的新的价格和条款另行商议合作事宜。
4、乙方充分理解并同意因为网络故障、服务器故障或甲方的上一级域名注册机构的的网络故障而造成乙方域名注册延误或者失败的,均不应由甲方承担责任。
5、如果乙方所申请的中文域名未能注册成功,甲方将收取的该域名的相应费用退还乙方,甲方无须承担其他任何责任,同时本合同即告解除。
第八条、争议解决
1、因本服务条款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当事人应通过友好协商方式解决,如果协商未成,双方同意向天津仲裁委员会提交仲裁并接受其仲裁规则。
2、本服务条款适用于有关域名管理机构(包括但不限于ICANN、NSI、Bulkregister.com和CNNIC等)的域名管理办法、政策和争议解决方案,具体内容详见上述机构的网站。
3、若发生任何第三方与乙方发生“抢注域名”的或乙方与他人发生“抢注域名”的,由乙方与第三方自行协商解决,甲方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4、乙方理解并同意若因甲方重大过错导致乙方申请注册的中文域名丢失、被注销的,甲方的责任上限为乙方当年向甲方交纳的域名年度运行管理费,而且,甲方不应对乙方的其他直接或间接损失、商机的消失、利润的损失、侵权、其他无形损失及基于乙方与他人签署的合同而遭受的损失承担责任。
第九条、不可抗力
1、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意外事件,使得本服务履行不可能、不必要或者无意义的,遭受不可抗力、意外事件的一方不承担责任。
2、不可抗力、意外事件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并不能避免且对一方或双方当事人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瘟疫和风暴等以及社会事件如动乱、政府行为等。
3、乙方同意鉴于互联网的特殊性,黑客攻击、互联网互连互通中断或者系统故障、电信部门原因造成的网络中断等非甲方原因给乙方或者第三方造成的损失,甲方不承担责任。
第十条、其他约定
1、本协议同时得到甲乙双方的完全理解和认同,并替代此前的所有协议,不论是口头的还是书面的,本合同放置在甲方网站供乙方下载打印,在下载打印的过程中未经乙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更改本合同中的任何条款,任何更改均需双方协商一致并以补充书面形式确认。
2、有关条款或者约定如与双方以前签署的有关条款或者甲方的有关陈述不一致或者相抵触的,以本服务条款为准。
3、一方变更通讯地址或其他联系方式,应自变更之日起及时将变更后的地址、联系方式通知另一方,否则变更方应承担一切责任,乙方同意,甲方的有关通知只需在甲方有关网页上发布即视为送达乙方。
4、在有效服务期内,因甲方上市、被收购、与第三方合并、名称变更等事由,乙方同意甲方可以将其权利和/或义务转让给相应的甲方权利/义务的承受者。
5、甲方有权在必要时修改服务条款,甲方服务条款一旦发生变动,将会在其网站的重要页面上提示有关内容,乙方如果不同意所改动的内容,可以主动取消获得的服务,如果乙方继续接受服务,则视为接受本服务条款的变动。
6、本合同一式二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自双方签署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的传真件与合同原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但必须加盖骑缝章无骑缝章无效。
7、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友好协商做出补充条款,补充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未经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不可转移、许可给第三方。
甲方:天津追日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
盖章: 盖章:
代理人签字: 代理人签字:
电话: 电话:
联系地址: 联系地址: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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