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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ICP用户注销(删除)备案申请表
申请人姓名: 手机号码: 申请日期:
Ⅰ.注销备案信息(以下信息必须填写清楚,除说明外均为必填项) |
申请类别 (请选择其中一项并打√) |
○1.注销本单位备案 ○2.注销他单位备案
○3.删除本单位报备数据 ○4.删除他单位报备数据 |
申请依据 (请选择其中一项或多项
并打√及填写相应资料) |
□主体依据(如主体冲突或注销本单位备案请选,并填证号)
主办单位证号:
□域名依据(如域名冲突请选此项,并填写域名)
域名: |
拟注销备案主办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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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注销备案号(无号免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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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注销域名(空壳主体免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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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注销原因(必须填写详细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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Ⅱ. 申请单位信息(必每项写) |
申请单位(人)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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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公章: |
联系人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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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及固定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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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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Ⅲ.处理结果(以下由通信管理局填写) |
处理日期: |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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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须知:
(本页是填写须知,不必打印,请只打印申请表,另附上相关证件一并传真)
1.本申请表适用于注销备案信息与删除备案信息申请。注销备案是指注销已通过备案审核且有备案号的备案信息,删除备案是指删除尚未有备案号的报备阶段数据。填表时,请根据实际情况划掉“注销”或“删除”二字,并在申请类别选择类别。
2.按注销(删除)的备案主体与申请人关系可分为申请注销本单位备案和申请注销其他与本主体或域名发生重复(冲突)的主体备案;按申请依据可分主体依据与域名依据两种,主体依据即主办单位有效证件(证件号码+效证件类型一致者),域名依据即域名注册证书。注销(删除)申请时请对应具体情况说明原因并附上相关依据证件(域名证书复印件或单位有效证件)。
3.请检查所填写的备案信息(如域名,主办单位证件号码等)是否正确;如填写错误请修改。如备案填写无误,仍提示重复(冲突),请先确定是主体冲突还是域名冲突,并在备案管理系统的“公共查询”中,查询该信息已被哪个用户使用;若备案号(主体)为广东省以外的,请找相关省通信管理局处理。
4.Ⅰ、Ⅱ部分由申请人填写,除非另有说明,否则每项为必填项。第Ⅰ部分前三项为拟注销并已存在系统的备案信息,非指申请人未提交的信息;无备案号备案即未通过审核备案,只适用删除备案信息;空壳主体指只含主体部分信息,不含网站信息(域名)的备案信息,只适用于主体冲突。
5. 请根据以上情况使用A4打印纸打印《注销、删除备案申请表》,纸张不符或未准确清晰完整填写者,视为无效申请。
6. 注销(删除)备案必须提供盖有公章的申请表、域名证书复印件和单位有效证件(如企业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等);个人则提供申请表、域名证书复印件和个人身份证复印件。并传真至020-87690677。 申请3个工作日内给予处理,请申请人自行在备案系统“公共查询”核实处理结果。如有问题管局工作人员会联系申请人。(若因申请人手机关机或不接听原因致使通知无法送达超过三次者,申请做放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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